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

X!政府標案怎麼都這麼爛?

作者:且徐行

因為福祿猴化險為夷的經歷,有人狂譙這些花公帑做出來的都這麼爛,尤其跟政府交過手的更有感觸,說這個台灣不是沒人才,是人才沒必要跟政府消耗,吾人深表認同(一定要同意的壓,不然人家不把我當人才)。

但政府就是堆廢物結案結得有點快,想想柯文哲批人家腦袋裝大便也是一句給他爽。

畢竟事關我們納稅錢,何以政府能這般萬惡又愚蠢,究竟是命運的安排還是情感的糾葛,或是另有隱情呢?

這不就是在說政府標案嗎

讓我們從故事的大反派---政府給它看下去。


買賣兩方相欠債


政府機關也知道自己標案品質大多很爛 (see,連柯文哲都能看出猴子醜)。就我所知,實務上有跟政府往來的廠商,大致也能依實力分等級(大致啦不是牛頓定律,有在認真的公司就不用介意囉~~):
1. 上等:自己辦活動,同時跟政府撈點贊助錢,錢不要白不要。
2. 中等:參加政府的補助案,要比案,通常沒拿到政府錢就不做了。
3. 下等:承接政府標案。

愈是沒有自己核心事業及財務能力的廠商愈會來,有實力的公司還有自己的事,不會想來投標

所以政府單位每天碰到的都是業界中 C 咖,會發生什麼事?

1. 從沒見過什麼是好,久而久之也喪失判斷好壞的能力
一種當兵當三年母豬賽貂蟬的概念,政府內很多人「寒盡不知年」,不知道外面世界長什麼樣子,然後公公婆婆一狗票,層層上遞,中間只要有個人賈霸盈盈擱當做自己賈伯斯,就慘了。

(只是我在想福祿猴廠商會不會也認為自己作品世界讚,政府有主管跟他說不好看不妥,他就覺得是刁難呢?)

2. 自以為能想出辦法避免招到三流廠商,卻反而失去彈性。
招標流程是這樣:



所以一旦選到三流廠商,業報最深的是小科員,可這層級對廠商擇選毫無影響力,那麼這層恐懼就會回饋到最初的標案上。

標案裡寫「要漂亮、要好看喔」是沒有用的,這不是客觀的驗收標準 (都有人主張「批評福祿猴醜的人是沒有民族自信心」,你說美醜能當呈堂證供嗎)。

於是,標案規格就出現了,小科員們主動地被動地訂出一堆可量化驗收的下限 (沒辦法叫你美,起碼要你夠大夠長總行吧?!)。

然後當機關檢討去年的案子,發現去年的爛廠商在某些環節擺爛,今年只好再加設幾個規格防堵 (合法情況下別無他法)....代代相傳,各處室間流傳繁衍,規格越加越多,就有了繁瑣的標案需求,好廠商就更不爽來投標。

這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?


政府標案的原罪


現代政府有它的原罪,注定很難標到好案 (悲,抿動下嘴唇....賣假,反派沒資格裝可憐...)。

1. 政府制度設計在防弊

這是一切問題的根源。不怕爛,只怕貪,廉潔總比平庸好 (大拇指)。

前述招標、評審和驗收流程都明定在「政府採購法」,此法法力無邊,甲你攬條條,深怕你勾結圖利廠商 (是說真心想圖利的人還是有辦法也真奇怪)。

於是傳統燈藝師工藝師以前簡單說明後就能參與燈節,可現在不行,因為這是採購法大忌,他就怕你找認識的師傅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啊。

譬如同樣做觀光地圖,我們可在上頭標出人氣店家,user-friendly,讚。

政府不敢,因有圖利特定店家之嫌。可這是網路票選出來的店家啊?!但坊間很多票選活動,政府憑什麼就只挑這網站的結果呢....最後唯有政府自辦票選活動才有公信力。

可是,原先不是只要做張地圖嗎?哀,算了,那就不標人氣店家了....

東折西扣,東西有可能做得好嗎?

2. 政府並無誘因要求公務員興利

你說「法條是死的,人是活的啊」 (柯 P 傳人齁,一定認為別人腦子都大便是吧~~)。為什麼驗收不能彈性點?不是還有大絕招「限制性招標」直接挑佼佼者來做啊?怎麼不用呢?

因為要防弊,有專門單位會抽查採購案有無弊端,呵呵,他們都是從限制性招標下手查滴,還有價格好也很有嫌疑 (業界都給香蕉,你為什麼給芭蕉?)

你怎知今日的彈性、明日在別人眼中是不是很可疑?(開車的人說我只是幫旁邊的人繫安全帶,可狗仔看你就是兩人在車上玩親親,你要怎麼辦?)

公務員做好做壞薪水領一樣,照規定來就覺得奉公守法對得起良心,有必要為個案子、為了廠商方便、為了不要露出讓廠商覺得既討厭又白癡的嘴臉....背幾個未爆彈在身上嗎?

人廢不廢一回事,這是人性。

3. 政府組織龐大笨重,法令如牛毛

業界覺得搞一份標書要好多人力啊...建議可以心理平衡點,政府才真的是撩很多人力時間下去搞標案,拿繩子自己綁自己,忙得很。

因為採購法太宏偉了,要有認證過了解此法的人來處理,所以機關裡會有專門處理標案的單位,叫總務或秘書室之類吧,標案也該到政風、法規、會計跑一輪吧,多幾雙眼睛多幾個章,防弊嘛。

這還不包括起標的小科員和長官們喔,採購法還有規定要到哪個長官簽名呢。

中間有任何變更修正、事後驗收流程都要這麼來一次。防弊嘛,沒做好日後抽查到就洗不清了。

大家都是人,不難想到這麼麻煩的程序,而且一個標案就一家廠商要磨合,能少辦就少辦吧,所以就出現了巨型標案---許多小型個案「綁」在一起招標,更孕育出了恐怖的職業投標人。


「傻政府與笨廠商」無間輪迴成形


政府辦採購的原罪,又種下與廠商相欠債的果。

職業投標人的特徵 (前述下等廠商):天天盯標案網寫企劃的廠商 (通常掛的是公關傳播公司),什麼案都能投,代表不精不專也沒時間做功課,可下筆如神,標書一寫都破百頁,包裝精美口條佳 (相對啦)。

問題來囉。前面有講評審委員以學者居多,你認為學者喜歡文筆好的標書,還是一身好技藝的燈藝師手繪圖?

對業界來說,上回標書 200 頁的公司得標,這回你公司敢只寫 20 頁嗎?Come on,大家來作文比賽吧 (你說標書厚都是因為標案規格繁複嗎?不見得喔)。

結果就是傻政府永遠難找到好廠商(自古以來王八總是配綠豆...)、福祿猴那麼醜、廠商還能連做四年,而且我告訴你:一切合法

不是阿共的陰謀、嘛不係溝冥洞害ㄟ,超後悔投柯 P也沒用...誰來做,政府標案都一樣爛啦。

這是制度的問題,政府的防弊哲學猶如全套金箍圈,縱有三頭六臂伸出來也是直接給你砍掉,直到大家都能塞進框架裡,從外面看起來就覺得政府是一堆廢物 (雖然不少人弄假成真是真廢物)。

來句盛竹如口白:冥冥之中似乎有因果 (敲缽)。




結語


最好的辦法就是少讓政府做標案 (呵 真有建設性)。其實,節慶活動政府是做太多了。

較革命性做法是用破盤價做標案,標案規格可以降到最低(給 10 元哪還敢要求),負面表列哪些事不能做,其他的就讓廠商自由發揮自負盈虧 (他們可以去拉廣告拉贊助等等)。

如此,投標廠商賺的不再是政府標案的死豬價,而是回歸經濟原理,得表現好一點才能多賺點錢----這才是做到政府不能做的事。不過風險就是很少廠商敢來投標常得流標,然後政府裡預算會花不完、很多人會沒事幹 XD。

好啦,那關我們民眾什麼事呢?政府花我們的錢卻給我們處處將就的體驗,這不是廢物誰是廢物?

我是覺得不用過度責備,民眾不該期待政府有能力為我們帶來娛樂享受,倒是可以捫心自問,哪天燈會從官辦的免費入場變成民辦要收門票,你能不能接受?

【相關故事】 (標案也有故事??):倔強

評論:把桃機賦掛上去的官員在想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