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且徐行
二金是這樣 (金曲獎、金鐘獎,金馬獎不計入):
因為是官辦,業界均知,是全華人音樂及電視界唯二「不能橋」的獎項 (有的獎號稱觀眾投票都還是有黑幕),卻也成為「大家都能譙」的獎項。
因為在台灣,罵政府是最大公約數 (我們日常活動嘛),不用怕得罪人、也不會因此被封殺 (這回馬上可看出來誰最會利用這個做形象齁)。
但金鐘獎比之金曲獎吃虧在於,台灣流行音樂在華人界是領頭羊,但電視節目礙於經費規模,是越做越小,甚至只能便宜行事。
所以此次評審所言確有道理,但聽在受限大環境的從業人員耳裡自然不開心,就好像不得已必須半工半讀的孩子,你還一直指責他書不讀好一樣。
怎辦呢?
1. 釐清大眾對這獎項的最大共識(官辦自有其公眾目的,不應僅限業界觀感),是要像運動賽事,拔擢成績最好的,還是像音樂表演,未臻境界即可從缺。
2. 其實上屆評審不乏圈內人!可改採多元來源的大評審團制,大家一起攤掉被罵的風險(ㄎㄎ金曲獎就是這樣),意見較趨全面,但就是很花錢。
3. 藍祖蔚其實只是倒楣要出來發布(非他所評),評審意見應還是要經過公關處理再公布,聽起來像罵小孩一樣,就失去鼓勵的本意了。
還有啊,各位,民主國家還由官方舉辦這種獎項,其實很特異很好笑,可是業界罵歸罵,卻也都不願意自己辦 (還是電影界團結),寧可保持這種你來辦、不如我意我就開罵的狀態,政府單位也乾脆續辦當做業務績效。
所以,鄙人結論是大家不要太過認真、隨之起舞啦。看看紅毯誰最美就好~~~